為更好地選拔優秀教育人才,建設素質一流的教師隊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連云港市教育局決定為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3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連云港教育網(http://jyj.lyg.gov.cn)查詢、下載。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事業單位面試
4.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其中:全日制在讀的學生(除2024年應屆畢業生外)不得報考。非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在讀學習經歷,并保證聘用后可全職在崗工作。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工作要求,對非全日制在讀的報考者情況進行鑒別。如報考者虛報、瞞報、漏報在讀學習經歷或具體學習形式,影響招聘單位資格審核的,將取消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4年11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根據招聘崗位不同,分別采取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詳見崗位表。筆試、技能測試、面試均由連云港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1.筆試內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科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單位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注意事項:
(1)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
1.無筆試的崗位報名成功人員直接入圍資格復審,如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5倍(不含5倍),面試前先進行適崗能力評價,適崗能力評價分數不計入總成績;崗位代碼D09、D10、D14-D22崗位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5: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5.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如有復審不通過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有筆試的崗位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市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
(四)技能測試
崗位代碼D16-D19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入圍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詳見《崗位表》),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技能測試總分的60%。技能測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五)面試
1.崗位代碼D01-D08、D11-D13崗位,如需進行適崗能力評價的,根據適崗能力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在5:1范圍內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如無需進行適崗能力評價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入圍面試;
崗位代碼D09、D10、D14、D15、D20-D22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入圍面試;
崗位代碼D16-D19崗位,技能測試合格人員入圍面試。
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及排名將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面試形式為演課答辯,演課內容為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內容,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3.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六)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崗位代碼D01-D08、D11-D13崗位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崗位代碼D09、D10、D14、D15、D20-D22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崗位代碼D16-D19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將在面試結束后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由連云港市教育局對成績相同人員組織加試,加試辦法另定。考察體檢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經連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連云港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應聘D01-D08、D11-D13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應聘D09、D10、D20、D21崗位的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聘用之日起3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
應聘其他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監督和舉報
1.連云港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十紀檢監察組對連云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5822127。
湖南公務員
2.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5687197。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連云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崗位表.xlsx
連云港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