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衛生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崇川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欄目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衛生健康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品行。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及心理條件。
3.1989年5月至2007年4月期間出生;應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1984年5月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可放寬至1979年5月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資格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3)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下簡稱“兩個同等對待對象”)
“兩個同等對待對象”,報名時須根據崗位要求,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4)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5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5)資格條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資格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兩個同等對待對象”須在聘用時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
5.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前提下,可分別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名應聘相應崗位。
6.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報考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如符合本《公告》規定暫未取得相應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須在聘用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或技術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人員;
(4)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5)2025年11月23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崇川區區屬衛生事業單位編內人員;
(7)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崇川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欄目(http://www.chongchuan.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5月19日10:00~5月2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資格初審:5月19日10:00~5月24日16:00。
3.陳述申辯:5月19日~5月25日期間10: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5月19日10:00~5月25日17:30。
5.繳費確認:5月19日10:00~5月26日10:00。
(二)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殘疾人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到崇川區衛健委人事科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殘疾人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