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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以下簡稱江寧區教育局)所屬3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編制內高層次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網(www.jiangning.gov.cn)發布,江寧教育服務平臺(http://www.jnjy.net.cn/)同步轉發,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5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4.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6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根據2020年3月13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6年11月27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6年11月27日前,未滿5年服務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6.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或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6年5月27日16:00。有工作單位的,請于報名前征求所在單位及相關部門的意見,且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紙質蓋章書面意見原件。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須使用本人郵箱將報名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發至網上報名郵箱(jnyy1222022@163.com),郵件請以應聘人員姓名命名。
3.報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各階段(本科起)學歷學位證書、各層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省級特級教師證書和有關證明文件。
(3)提供本人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和主要論著目錄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公開刊物發表的論文原則上需提供該論文的期刊查詢及論文檢索情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進行期刊信息查詢并打印查詢頁面,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本人論文信息的檢索并打印檢索頁面)。
(4)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聘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合法性與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與學術不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與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并按照有關財務規定報銷應聘人員參加綜合考評的往返車旅費和當日住宿費。
(二)資格審查
江寧區教育局將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初審通過后,須按江寧區教育局電話通知的時間和要求,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審查完畢后返還原件,留存復印件。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參加綜合考評,具體名單及綜合考評相關事項將在江寧教育服務平臺(http://www.jnjy.net.cn/)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江寧教育服務平臺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三)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教師,采用綜合考評的方式。由江寧區教育局成立綜合考評工作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備案后的綜合考評方案組織實施。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全程指導監督綜合考評工作。
綜合考評采取教育教學科研成果評分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學科研成果評分。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由江寧區教育局組織專家組對應聘人員教育教學科研成果進行評分。教育教學科研成果評分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合格人員的教育教學科研成果評分成績于面試前在江寧教育服務平臺發布。
2.面試。面試采取答辯形式,由江寧區教育局組織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品質、業務能力以及與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綜合評定,側重于考察應聘人員學生綜合素養提升和指導教師專業成長等方面的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3.總成績計算、公布方式。總成績=教育教學科研成果評分×50%+面試成績×50%。教育教學科研成果評分、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綜合考評總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江寧教育服務平臺發布。
(四)體檢、考察
在綜合考評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考評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綜合考評總成績相同,按教育教學科研成果評分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教育教學科研成果評分成績仍相同,江寧區教育局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體檢工作由江寧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中組部、國家衛健委對有關項目檢查標準已經調整的,按新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考察,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體檢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與聘用。
(五)公示、聘用
江寧區教育局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綜合考評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招聘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體檢、考察、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由江寧區教育局在該崗位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將有關情況報江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及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綜合考評、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政策咨詢及監督
(一)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人事科:025-52181813。
(二)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市江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寧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025-52283751。
本公告由江寧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2.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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