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警務輔助力量,更好地服務于審判執行工作,如皋市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男性警務輔助人員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可靠、品德端正,具有團隊協作精神和良好溝通能力;
3.具備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1996年4月至2008年4月出生;
4.無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團結同志,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矯正視力4.9及以上;
6.具有一定的與警務輔助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專業技能。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名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或因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學籍、軍籍,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因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被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未滿五年的;
(3)近3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嚴重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招聘過程中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的;
(7)與本院在職在編干警、其他合同制輔助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8)其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系本院在辦案件的被告人、被執行人,在本轄區內從事律師(含法律服務)工作或者存在其他可能直接影響其公正履職、存在泄露工作秘密可能等情形的;
(9)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如皋市財政實際情況,根據市政府相關規定執行,依法繳納五險一金。
三、招錄流程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郵箱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如皋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并附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清晰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300KB以下)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標題以“如皋法院招聘+姓名”命名,郵箱地址:rgfyzzc@126.com。
2.報名時間:2026年4月15日9:00-4月19日17:00。
(二)資格審核
1.應聘人員本人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不得委托他人。
2.資格審核由如皋市人民法院負責。資格審核時間:2026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資格審核地點:如皋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06室。
3.資格審核時收取筆試費100元。資格審核通過后,筆試費不予退還。
4.資格審核需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附件),并當場在“承諾簽名”欄簽名;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證件照3張。
(2)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主頁及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現單位或者居住社區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原件;
(5)有工作經歷的,反映本人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提供社保繳納或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6)考生如有獲獎證書、榮譽證書、資格證書等請一并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5.如未按規定時間提交上述第4項中所列資格審核材料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相關材料作為適崗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請應聘人員一次性提交,后期不接受補交。
6.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26年4月23日在如皋市人民法院網公示欄公示,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三)考試
1.考試形式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為60分。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輔警應知應會知識,招考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考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考計劃。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全部參加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重點考察應試者的文字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能力素質、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對應聘職位的適應程度和崗位能力。在面試前,有主動放棄的,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職人員須在面試前一天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適崗評價:進入面試人員即為參加適崗評價人員。通過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從應聘者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獎懲情況、工作成果和專業能力等多方面,對崗位的勝任度及匹配度進行綜合評價。
2.成績計算(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適崗評價×40%
3.體能測試。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檢標準、體能標準》執行,為通過性測試,不計總成績。體能測試未通過者,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考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4.成績公告
考試總成績在如皋市人民法院網公示欄公示,請密切關注如皋法院網站信息。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若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取適崗評價成績高者,下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考察內容重點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和不適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等。考察后,考察組應如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六)公示
根據總成績、體檢、考察等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頁公告公示欄和如皋市人民法院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1)本人自動放棄的;
(2)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一年內因取消錄用或辭職、辭退等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
(八)錄用
公示期滿,對有相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所錄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派遣至如皋市人民法院工作,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上述考試、體檢等時間另行通知。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四、紀律與監督
應聘人員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格招聘程序,嚴肅考風考紀,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7692228
五、本公告由如皋市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電話:0513-8769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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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