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為沭陽縣教師發展中心擇優比選研訓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擇優比選崗位及人數
擇優比選崗位、計劃數及相關要求等見《2026年沭陽縣教師發展中心擇優比選研訓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擇優比選對象
面向沭陽縣教育系統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全額撥款),不含工勤崗位人員。
三、擇優比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3. 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 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81年3月及以后出生)。
5. 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專業素養、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7. 在我縣教育系統公辦學校聘用入編滿五年,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8. 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且目前仍在相應學段學科一線教學。
9. 具備擇優比選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擇優比選:
1. 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2. 被開除黨籍、團籍、學籍的。
3.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 存在較重和嚴重失信行為,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至報名截止日,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6. 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7. 回避情形。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擇優比選部門的職位。
四、擇優比選程序與方法
本次擇優比選工作按照公布擇優比選事項、現場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手續辦理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擇優比選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沭陽縣人民政府網(www.shuyang.gov.cn)公布擇優比選信息。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 現場報名時間: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9:00—12:00,14:00—17:30),逾期不接受報名。報名費100元(自備現金)。
2. 報名地點:沭陽縣教育局(沭陽縣南湖街道學院路2號)211會議室。
3. 報名與資格審查需提供材料:
(1)《2026年沭陽縣教師發展中心擇優比選研訓員報名表》紙質版2份(附件2),報考人員務必如實填寫。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近期2寸正面免冠證件照2張。
(5)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和材料(如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等)原件、復印件。
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材料審核通過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考生須誠信報考,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整個擇優比選環節,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擇優比選資格。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在擇優比選各環節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筆試
考試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卷面總分為100分。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員繳納面試費用100元(自備現金)。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面試。面試形式為模擬授課,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五)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名單在沭陽縣人民政府網站(www.shuyang.gov.cn)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會縣人社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六)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名單在沭陽縣人民政府網站(www.shuyang.gov.cn)公布,體檢工作由沭陽縣教育局會縣人社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試用與手續辦理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比選人員,名單在沭陽縣人民政府網站(www.shuyang.gov.cn)上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比選的,由擇優比選單位試用3個月。試用期內,擬擇優比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在考察、體檢、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如考察、體檢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考察、體檢、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考察、體檢、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公示結束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擇優比選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按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組織實施,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擇優比選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1. 在我縣教育系統公辦學校聘用入編計算時間截至2026年3月20日。
2. 考生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相應的資格證書。
3. 以“鄉村教師”名義申報并取得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執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鄉村教師職稱評審政策若干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02號)中相關規定。
本公告由沭陽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7-88323605;
監督電話:0527-839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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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陽縣人社局 沭陽縣教育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