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按照江蘇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現將常州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常州市教育局負責全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人員請關注戶籍或居住地等所在轄市、區教育信息網上的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常州市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1)。
二、認定安排
我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均為線上辦理,具體流程與安排如下:
(一)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先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省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未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的不能參加認定。
2026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開展報名申請。
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4月20日—4月28日17時;
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6月10日—6月18日17時。
申請人應選擇正確的考試類型進行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選擇“國家統一考試”;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人選擇“免試認定改革人員”。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咨詢服務”欄目下方“使用手冊”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申請人在網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報系統提示掃碼簽字,確保簽名清晰、完整、準確,否則不能認定。
(二)申請人在“蘇服辦”APP上完成認定材料申報。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后,在以下各認定批次規定的材料申報時段內登錄“蘇服辦”APP,完成認定材料的上傳和提交,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蘇服辦”APP僅在材料申報時段內開放教師資格認定材料上傳功能。
第一次認定材料申報時間:5月6日至5月8日17時;
第二次認定材料申報時間:6月24日至6月26日17時。
申請人在手機上下載“蘇服辦”APP并注冊登錄(推薦使用“支付寶”授權登錄方式),登錄個人賬號后,在頁面左上角選擇“常州市”,再點擊首頁上的“教師資格認定”應用進入教師資格認定主頁,點擊“我要申報”進入個人申報頁面完善個人信息,然后點擊“下一步”進入材料上傳頁面,按照上傳說明和要求按時上傳相關材料,材料上傳完成后點擊“申報完成”。
(三)申請人認定申報材料的在線審核。認定機構在一周內完成對申請人申報材料的審核。申請人在材料審核期間可以登錄“蘇服辦”APP,進入“教師資格認定”頁面,點擊“我的認定”查看審核情況。材料審核不通過的將以短信形式告知,請申請人確保手機暢通,上傳材料退回修改的請務必在規定的審核時段內完成修改和提交并及時查詢審核結果,逾期未修改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四)申請人統一進行體檢預約并按時參加體檢。待所有申請材料審核結束后,認定機構會以短信形式統一告知體檢預約事項,請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蘇服辦”APP,進入“教師資格認定”頁面后點擊“我要申報”,完成體檢和領證預約。請申請人按預約時間參加體檢,未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體檢詳情見附件2)
(五)申請人查詢認定進程。申請人可在認定業務受理期內登錄“蘇服辦”APP,進入“教師資格認定”頁面,點擊“我的認定”隨時查詢認定進程。
三、報名條件
(一)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在我市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 具有我市戶籍的人員;
2. 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證的人員(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 在我市普通高校(含區)全日制就讀的2026屆畢業生、已取得合格學歷的全日制在讀學生(請結合認定工作開展期間個人實際情況合理選擇認定機構,以便及時完成體檢、材料審核和證書領取);
4. 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或武警;
5. 持有我市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還將通過政府部門核查的方式對申請人的其他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將核查結果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據,并視違法犯罪具體情節決定是否認定教師資格。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 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五)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乙等以上水平。
(六)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與該證書上任教學段、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第二種教師資格。
四、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 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 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我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 在我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讀的學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不能由二級學院等教學管理部門開具);
4. 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應明確表明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 在我市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的無需提交。
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信網(www.chsi.com.cn)線上申請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持有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軍隊院校之外其他軍校學歷的,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由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線上申請)。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準備相應學歷材料,以免影響認定。
對于未取得合格學歷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先使用學籍信息提出認定申請,取得畢業證書后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系統無法驗證的需提交證書。
申請人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網(網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或有關于普通話證書查詢、補辦等問題,如在江蘇參加測試的,請聯系江蘇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咨詢,咨詢電話:025-83758430。非在蘇測試考生,請與原考點聯系。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促進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請人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12的說明,辦理延長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事宜。
2014年及之前入學且屬于我省生源或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未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可以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教師資格。申請人需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均需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其中《實習鑒定表》上記錄的實習學段、學科應與申請直接認定的學段、學科相一致。
(六)內地(大陸)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由認定機構統一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居民可通過認定機構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用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人近期免冠電子版證件照一張,規格要求為白底彩色,文件格式為JPG,大小為200K—500K,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為同一底版。
(八)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以上材料未提及復印件的均為原件掃描或拍攝上傳。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五、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材料申報和體檢等。因錯過報名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錯過體檢時間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作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四)使用學籍信息報名獲得教師資格的應屆畢業生,在認定通過且取得畢業證書后,應及時完成補充學歷操作,才能實現在線查詢本人本次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未完成補充學歷信息的申請人,不能在線查詢本人本次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補充學歷操作方法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使用手冊”欄目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五)如對教師資格認定具體要求有疑問,可來電咨詢。教師資格申請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使用手冊”和“常見問題”相關說明,或撥打網站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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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今)

